黑龙江海伦农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
新闻公告
财务管理制度
作者: 海伦站 更新时间: 2018-06-26


第一条:实验站各项支出实行财务预算制管理。


第二条:实验站财务工作严格按照研究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。


第三条:对预算内支出,由主管财务站长签字后方可支付和报销;对计划外支出,由站长审批同意后签字方可支付和报销。  


第四条:各项费用的收取和支付工作,由当事经办人负责,并按研究所财务相关规定进行报销。


版权所有:国家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网络 京ICP备05002838号-58
Email: hla@cern.ac.cn TEL:0451-86673962 技术支持:国家生态科学数据中心 • 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